最高人民法院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涉密保密 7年前 (2017) 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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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保密委员会今天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审议近年来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保密工作部署完成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新时代人民法院保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院保密委员会主任沈德咏主持会议并讲话。

沈德咏指出,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责任制。认真汲取泄密案件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将干警的“两识”教育和健全落实保密制度作为防止泄密案件的重要抓手,促进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法院、法院保密工作部门和涉密单位要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保密工作问责办法,不断提高涉密人员、广大干警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强化保密责任,做到人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沈德咏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保密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特别要加强对公文、信息处理、传输、使用、保管和销毁等各环节的保密检查;加强对信息网络的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不出失泄密事件。开通、使用和负责管理微信、微博公众号、法院官方网站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通过严格的自我检查和监督检查,防止无线网络、公用电话、微信、短信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行为,要进行严肃问责。

沈德咏要求,要不断强化保密宣传教育。要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以及广大干警的保密宣传教育,注意将各类临时涉密人员纳入到保密教育范围,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保密意识和反间防谍能力,使每一名涉密人员、每一名干警都知悉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增强保密常识和遵守保密法规制度的自觉性,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记者 周斌)

版权声明:阿Q 发表于 2017-11-10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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